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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任注会如何沟通 中注协将发布有关准则规范           
前后任注会如何沟通 中注协将发布有关准则规范
作者:请见文中… 文章来源:转载自江西财经网 更新时间:2005-12-7

  日前,中注协印发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准则要求,后任注会在接受委托前应当与前任注会进行必要的沟通。新准则将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准则规定,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会应当向前任注会询问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并关注前任注会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可能存在的意见分歧。后任注会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书面授权前任注会对其询问作出充分答复。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同意前任注会作出答复,或限制答复的范围,后任注会应当向被审计单位询问原因,并考虑是否接受委托。

  新准则要求前任注会应当根据所了解的事实,对后任注会的合理询问作出及时、充分的答复。如果受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的顾虑,决定不向后任注会作出充分答复,前任注会应当向后任注会表明其答复是有限的。如果得到的答复是有限的,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接受委托。

  新准则还要求,如果发现前任注会审计的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后任注会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告知前任,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三方会谈,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上海证券报 徐涛 20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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