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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重新划分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重新划分
作者:请见文中… 文章来源:转载自江西财经网 更新时间:2005-12-7

  5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三次产业划分规定》,重新划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范围。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该规定自国家统计局公布之日起执行。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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